一、离婚后哪些情形无法承担债务
离婚后,以下情形可能无需承担债务:
1.非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是一方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无需承担。比如一方婚前的个人创业贷款。
2.未共同签字或事后未追认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无偿还义务。像一方私自借贷投资高风险项目。
3.虚假债务或非法债务:例如一方虚构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或债务是因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产生,另一方不用承担。
需注意,主张不承担债务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离婚后哪些情形能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变更抚养权可先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协商不成,要求变更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变更。
三、离婚后哪些情形可不用给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一般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支付抚养费,但存在特殊情形可不支付。一是双方协商一致,直接抚养方同意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且不损害孩子合法权益,该约定有效。二是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方有能力负担孩子大部分生活费用,可请求减免给付。三是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可暂停给付;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需注意,减免只是暂时,若日后情况变化,孩子有权要求恢复并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哪些情形无法承担债务,其实还关联着债务的认定前提。比如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伪造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无需承担;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后该方也无需对这部分债务负责。此外,若债务是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所负,离婚后另一方同样无需承担。如果你对离婚债务的举证责任、具体认定标准仍有困惑,或是遇到类似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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