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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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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9 · 1800人看过
导读:人身伤害诉讼中,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这是基本原则。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或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时,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决定费用分担。起诉时原告先垫付,胜诉可要求退还并让败诉方支付。达成调解协议,费用负担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定。总之,诉讼费负担依不同情形按相应规则确定。
人身伤害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一、人身伤害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人身伤害诉讼中,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这是基本原则,旨在让过错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费用。

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按照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不过,在起诉时,原告需先行垫付诉讼费。若原告胜诉,可在获得判决后要求法院退还已垫付的诉讼费,并由法院责令败诉方支付。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诉讼费用的负担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二、人身伤害诉讼时效规定多久

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者应及时行使权利,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注意的是,具体案件可能因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而有所不同。

三、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有五年吗

一般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不是五年。

普通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所以人身伤害诉讼时效通常不是五年,需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

除了明确人身伤害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实践中还需注意两个关键细节:一是诉讼费的预交规则。原告起诉时通常需先预交费用,但若经济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减免;二是结案方式对诉讼费的影响,若案件以调解、撤诉或部分胜诉方式处理,诉讼费可能减半收取或按比例分担。不少当事人常因忽略这些细节,比如胜诉后不知退费流程、符合减免条件却未及时申请,导致额外负担。如果您正面临人身伤害纠纷,对诉讼费的预交、减免、退费等具体操作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每一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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