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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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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9749人看过
导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债务,和个人无关;但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职权的过程中因违法违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法人变更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二)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1)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司自己独立承担对外债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是不承担清偿责任的。但要是公司股东、发起人、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话,则就会对相应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关于公司债务的承担,《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变更后,原公司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

(3)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那么,在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即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

(4)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要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但所签协议仅为内部协议,对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前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若其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需要在出资不足部分对变更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由此可见,变更法人债权债务的处理分为多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只有在法人损害公司的利益,存在恶意或过失的时候,原法人才有可能需要承担债务,希望大家不要掉以轻心,毕竟债权债务问题是极其重要的关键,所以一定要对于债务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具体债务承担方应视情况而定。更多知识请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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