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关于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所引发的债务处理问题,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得到妥善解决:首先,在法定要求的期限内,公司变革法人代表之前必须及时通告各债权人相关事宜,并在报纸上进行申报公示,为期30天;其次,债权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提前清偿或者将款项进行提存;最后,若无特殊协议规定,债务将转换给变更后的法人代表进行承担与管理。
专业解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债务问题须妥善解决。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公共媒体上公示。债权人可选择提前还款或向相关部门申请提存债权。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需依法承担原公司债务,除非另有约定。遵循这些步骤,有助于确保债务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专业解答信用卡逾期变成呆账之后,用户需要做的重中之重是把账户中的逾期欠款本金和利息违约金偿还清楚,在打电话给客服将呆账状态改为逾期还清。想进一步了解大额信用卡债务还不起,变成呆账怎么解决最好可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专业解答如果用户的信用卡存在呆账,首先可以尝试和银行协商减免利息和违约金,若是银行不同意协商,用户还是要按照银行的规则去还清债务,以免后果更严重。那么关于信用卡巨额债务还不上,变成呆账怎么解决最好的问题,可以看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法人变更后处罚决定如何执行,变更法人逃避债务后果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律师解析 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地址变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3、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 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律师解析 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地址变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3、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 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律师解析 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地址变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3、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 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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