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不付可以吗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可以不付。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是对被执行人迟延履行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旨在促使其及时履行义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如果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利息得以支付,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等。所以,必须按照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迟延履行期间应如何来确定
迟延履行期间的确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起始时间自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若法律文书未指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例如,判决书规定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义务,那从判决生效第11日起就是迟延履行的起始日。
终止时间方面,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以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为准;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则以执行款项到账等执行终结之日为终止时间。
需注意,在计算迟延履行期间时,要准确把握法律文书内容和履行情况,确保期间计算无误,以保障申请执行人依法获得迟延履行利息等权益。
三、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咋算
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分为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若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起始时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终止时间为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很多人会问,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不付可以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不仅违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可能带来额外法律风险。根据相关规定,迟延履行利息包含一般债务利息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者均需依法支付;若拒不履行,债权人可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一并主张,法院会依法强制扣划。此外,长期拖欠还可能影响债务人征信,甚至被纳入失信名单。如果你对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标准、主张流程或拒不支付的具体后果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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