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卢扬超,他执业于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逾7年。卢扬超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还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他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下面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就充分展现了卢扬超律师的专业能力。201x年10月,原告许XX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领取补偿款,却拒绝向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许XX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卢扬超律师接手后,开展了一系列专业工作。他首先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他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在精准核算应得补偿方面,卢扬超律师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逐项论证许XX对各项补偿的合法权利。针对何XX提出的抗辩主张,他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被告何XX需向许XX支付各项补偿费用,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这起案件中,卢扬超律师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他通过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成功确立了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破解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科学核定租用面积及补偿比例,避免了败诉风险;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利益。
卢扬超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他用专业和责任,为委托人撑起了合法权益的保护伞,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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