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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精准辩护,为盗窃案被告人排除指控获有利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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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2 · 194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尹艳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4年
律所: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620121123930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554309766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尹艳华律师,女,中共党员,现执业于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16201211239306,合伙人,副主任。被评为滨城区优秀律师,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免于起诉、从轻判决等有利于当事人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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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尹艳华律师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拥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双学士学位,执业超10年。她是滨城区优秀律师,在多个律协任职。擅长刑事辩护,也处理婚姻家事案,为当事人争取诸多有利判决,经验丰富。

一、律师介绍

尹艳华律师,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与合伙人。她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院、林学院,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371xxxxxxx9306。自2012年从业至今,执业年限已超过10年,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滨州,联系地址位于滨城区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17楼。

尹艳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是其主攻方向,同时也擅长处理婚姻家事法律事务。她是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还担任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拥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执业以来,她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免于起诉、从轻判决等有利结果,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

二、主办案例

被告人冀X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滨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五起盗窃事实,包括三次入户盗窃,总价值达7350元,且认为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尹艳华律师接受指派,担任被告人冀X的辩护人

在办案过程中,尹艳华律师首先全面阅卷与核实案情。她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五起事实逐一分析。被告人对其中的第一、二、四、五项事实予以认可,但对第三项指控提出异议,称其动机为报复而非盗窃,且进入现场时财物已被翻动,其并未窃取任何物品。

基于此,尹艳华律师制定了“认罪部分争取从宽,异议部分力主证据不足”的辩护思路。在庭审中,针对核心争议点即第三项指控,她重点指出,尽管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曾有供述,但当庭已予以否认,且公诉机关提供的其他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条,不足以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该起盗窃行为。她强调根据“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该项指控依法不应成立。同时,她对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的态度予以肯定,建议法庭依法从轻处罚。对部分赃物已被追回发还被害人这一情节,也提请法庭在量刑时酌情考虑。对于被告人系累犯这一法定从重情节,她未作回避,着重强调了其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部分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以平衡量刑考量。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尹艳华律师关于第三项指控证据不足的意见,对该起指控不予确认。认定被告人冀X构成盗窃罪,实施盗窃行为4次,价值7350元。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被告人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以及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部分赃物已追回等可从轻、酌情从轻的情节,判决被告人冀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6620元。本案中,尹艳华律师成功地为被告人排除了一项刑事指控,并在法定幅度内为其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如需联系尹艳华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尹艳华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尹艳华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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