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发生后怎样留存证据
医疗事故发生后,以下是留存证据的方法:
1.病历资料:及时要求复印和封存病历,这是医疗事故中关键证据。患者有权复印客观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等。封存病历由医患双方共同进行,医疗机构保管。
2.实物证据: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由双方共同指定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在场证人:寻找事故发生时在场的其他患者、家属等作为证人,留存其联系方式,必要时可让其出具证人证言。
4.视听资料:若条件允许,可对医疗过程、与医护人员沟通情况进行录音录像,但要注意不能侵犯他人隐私。
二、医疗事故发生后多久做鉴定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此时无时间限制。若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并审核符合规定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医学会组织鉴定。此外,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三、医疗事故发生家属是否要付费
医疗事故发生后家属是否付费需分情况。若经鉴定确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家属通常无需为因医疗事故产生的额外治疗费用付费,如因医护操作失误导致患者需二次手术,二次手术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承担。
但患者原本就应支付的基础医疗费用,如正常疾病的诊断、常规检查费用等,家属仍需支付。若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为部分责任,即医患双方都有一定过错,家属可能要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费用。此外,若家属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有异议,在重新鉴定期间,可能仍需先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当我们梳理医疗事故发生后怎样留存证据的核心要点时,除了及时封存病历、保留医疗费用票据等基础动作,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一是封存的病历需医患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否则可能影响其在后续纠纷中的法律效力;二是若患者不幸死亡,尸检报告的留存时限(常温下不超48小时,冷冻条件下不超7天)至关重要,错过将可能导致死因无法准确认定。如果您不确定已留存的证据是否完整有效,或对医疗事故鉴定中的证据采信规则存在困惑,无需再自行查阅零散信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医疗纠纷律师能帮您梳理证据链、明确维权路径,避免因细节疏漏错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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