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他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其执业已逾5年,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服务地区为济南,联系地址是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深耕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专精经济类犯罪案件。
他秉持“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荣获盈科全国十大无罪案例、盈科全国十大刑民交叉典型案例、十大典型案例提名、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盈科卓越律师、盈科全国百名青年新锐、优秀领军律师等诸多荣誉。在刑事辩护与争议解决领域展现卓越战略洞察力和精湛诉讼技巧,多次实现检察院撤回起诉或不起诉战绩,还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主办案例
案例为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不起诉案。2021年10月31日,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张xx、闫X、马x为博眼球、提升公司小程序点击率,编造并发布含有虚假疫情信息的视频。视频浏览量达453581次,独立访客量6213人次,被转发64次。11月1日云南公安机关发现后联系XX公司,公司封控了该视频。
律师在办案中,结合当时疫情背景,指出嫌疑人发布视频不仅为引流,也能警醒群众,加强对“新冠”等病毒的重视。认为视频内容虽有夸大但非完全虚构。从嫌疑人所在单位为网络信息传媒公司角度出发,提出企业合规处理方案,指出健全公司管理机制或可预防此类事件。
最终,检察院认为闫X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案发后法院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并对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工作。因闫X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公司通过企业合规考察,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提请检委会研究,逐级报请省、市检察院批准,决定对闫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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