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以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就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姜凯文律师。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已执业逾5年,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服务地区主要在济南,联系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厚的实务积淀让他在法律界崭露头角。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及解决民商事争议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在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占比约80%,且多次成功取得不起诉、缓刑等成果。同时,他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以及演绎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姜凯文律师身兼数职,他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他始终秉持着“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全力以赴。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感受姜凯文律师的专业风采。20XX年12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艾XX与李XX为购买镀锌卷,先后与李某、杨某、高某等人订立镀锌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艾XX与李XX收到了全部货物,以先支付部分货款的方式获取他人信任,延迟合同履行,后因履行不能逃匿,致使李某等人无法与其联络,涉案数额较大。
在这个案件中,姜凯文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有力辩护。首先,他指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从言辞类证据来看,被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交易时,被告具有履行能力,采购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不应认定为犯罪;应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出现经营问题后继续经营是经营者的必然选择,其经营目的不应认定为犯罪目的,不属于犯罪的间接故意;被告坚持还款并出具相应欠条,不具有躲避债务的意图;被告未及时还款是经营不善及诸多市场因素导致,而非其主观意愿。其次,在交易时,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受害人在交易时不存在任何错误意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最后,他强调刑法应保持谦抑性,该案被害人均可得到民事救济,刑法不应过度干预,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避免司法机关过度干预。
经过姜凯文律师的不懈努力,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决定对被告人艾XX、李XX撤回起诉。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的撤回起诉决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准许撤回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并补充侦查后,认为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艾XX具有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艾XX不起诉。
姜凯文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结果。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专业功底,让他在法律领域游刃有余。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繁琐的民商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他是值得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书写更多的精彩篇章。
若需联系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