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艳华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双学士学位,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她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她任职于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合伙人的重要职务。多年来,她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据了主要部分。她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唯权、不唯上,在法律的舞台上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尹艳华律师获得了众多荣誉,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称号是对她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高度认可。她还是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她在律师行业的重要地位,也彰显了她为法治事业所做出的贡献。
在众多案件中,被告人冀X盗窃案是尹艳华律师专业辩护的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冀X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滨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五起盗窃事实,包括三次入户盗窃,总价值达7350元,且认为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尹艳华律师接受指派,担任被告人冀X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尹艳华律师立即展开了全面的工作。她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五起事实进行了逐一分析。被告人对其中的第一、二、四、五项事实予以认可,但对第三项指控提出异议,称其动机为报复而非盗窃,且进入现场时财物已被翻动,其并未窃取任何物品。
基于案件事实与证据,尹艳华律师确立了“认罪部分争取从宽,异议部分力主证据不足”的辩护思路。在庭审中,她针对核心争议点,即第三项指控,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指出,尽管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曾有供述,但当庭已予以否认,且公诉机关提供的其他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条,不足以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该起盗窃行为。她强调,根据“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该项指控依法不应成立。
同时,尹艳华律师还积极为被告人争取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她对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对认可的部分)的态度予以肯定,建议法庭依法从轻处罚。对于部分赃物已被追回发还被害人这一情节,她也提请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对于被告人系累犯这一法定从重情节,她在辩护中未作回避,但着重强调了其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部分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以平衡量刑考量。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尹艳华律师关于第三项指控证据不足的意见,对该起指控不予确认。法院认定被告人冀X构成盗窃罪,实施盗窃行为4次,价值7350元。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被告人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以及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部分赃物已追回等可从轻、酌情从轻的情节,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冀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6620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充分展示了尹艳华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在法庭上仗义执言,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到了合法权利,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同时,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她也以温情护航,为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
尹艳华律师就像一位奔走在法律一线的守护者,她用专业与负责践行着自己的初心。无论是复杂的刑事大案还是纷繁的婚姻家事纠纷,她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照亮前路,让法律的光芒在每一个案件中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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