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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离婚应给予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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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9 · 1577人看过
导读:在婚姻关系中,离婚时有两种情形应给予对方补偿。其一,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体现对付出多一方的公平保护;其二,一方有重婚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以抚慰补偿无过错方并惩戒过错方。补偿或赔偿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什么情况下离婚应给予对方补偿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应给予对方补偿

在婚姻关系中,有两种情形离婚时应给予对方补偿。一是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体现了对为家庭付出较多一方的公平保护。二是若夫妻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旨在对无过错方进行抚慰和补偿,同时对过错方进行惩戒。具体补偿或赔偿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什么情况下敲诈勒索不成立

敲诈勒索不成立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理手段,虽形式类似但不构成敲诈勒索。二是未实施威胁或要挟行为,比如单纯的陈述事实而未以恶害相通告。三是对方基于自愿交付财物,而非因胁迫产生恐惧心理而交付。四是所获财物为合法债务主张,并非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例如,债权人以合理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即便方式稍显激烈,也不属于敲诈勒索。此外,如果威胁行为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相当,未超出必要限度,也不构成敲诈勒索。在司法实践中,需综合全案证据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不符合则不成立该罪名

三、什么情况下算挪用公款案件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比如,国家工作人员甲,将本单位用于项目建设的公款,私自借给朋友用于炒股营利活动,这就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若甲将公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不论数额多少,都构成挪用公款;又或者甲挪用数额较大公款,超过3个月未归还单位,也构成挪用公款案件。需要注意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此罪主体。挪用公款是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离婚应给予对方补偿时,除了法定的几种情形外,实际生活中还有一些细节值得考量。比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会根据实际付出等因素综合判定。而且在一些特殊的婚姻财产状况下,也可能涉及补偿问题。你是否正面临或担心离婚补偿相关的复杂情况呢?如果对于离婚补偿的具体情形、数额计算或者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思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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