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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啥时候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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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3 · 1760人看过
导读:离婚协议书应在夫妻协商一致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签订并交付对方。双方自愿离婚需签书面协议,就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一式三份。签后共同申请离婚登记,自收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可反悔撤回。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再共同申请发离婚证,审查合格登记发证,协议书生效。
离婚协议书啥时候给

一、离婚协议书啥时候给

离婚协议书应在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签订并交付给对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该协议书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签订后,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离婚协议书自此生效。

二、离婚协议书能不能反悔的

离婚协议书是否能反悔需分情况。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不生效,当事人可反悔重新协商。已办理离婚登记,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在协议离婚后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时,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对于离婚本身及子女抚养问题,一旦离婚登记完成、子女抚养安排确定,反悔较难得到支持,除非有法定情形如一方出现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等。

三、离婚协议书合同法怎样才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书需符合以下条件才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即签订者能辨认自己行为并对后果负责。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不能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离婚协议书生效需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在办理登记前可反悔。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解决。

当我们探讨离婚协议书啥时候给这个问题时,其实它的交付时间有着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在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份。而对于当事人双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的同时,就会正式收到属于自己那份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这意味着从那一刻起,它将成为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你是否正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离婚协议书的交付时间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协议书生效后能否更改等。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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