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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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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0 · 2166人看过
导读:若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应载明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部门三十日内作复核结论。存在特定情形不予受理,如一方起诉且法院受理等。复核原则上书面审查,当事人要求或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召集各方听取意见。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复核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复核

若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是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是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二、交通责任认定不服几日可申诉

当事人对交通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三、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来如何处理

1.交通责任认定书由交管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等情况作出,无需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场签字。即便一方未到场,只要按程序完成调查,就会依法出具。 2.认定书出具后,若对方不领取,交管部门会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方式送达。 3.若双方就赔偿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凭认定书等证据起诉,法院会依证据公正判决,对方不来不影响责任认定与索赔。

当我们面对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复核这个问题时,要清楚复核是有严格程序和规定的。首先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然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复核期间,事故处理一般不会停止。若复核结果与原认定不同,会重新划分责任。你是否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存在疑问,却不知如何通过复核来解决呢?要是对于复核申请的具体格式、所需材料,或者复核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顺利完成复核流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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