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是否中断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断。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需及时行使权利,否则保证人将因保证期间经过而免责。
二、连带责任保证期限3年是否有效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可由当事人约定,约定为3年是有效的。保证合同中,债权人与保证人可协商确定保证期间,只要该约定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就受法律保护。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所以,当连带责任保证期限约定为3年时,符合双方意思自治且未违反法律强制规定,此约定有效,在这3年内债权人可依法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权是否有效
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权通常有效。在连带共同保证中,若保证人之一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其他保证人承担其应承担的份额。保证人相互之间享有追偿权需满足一定条件,各保证人之间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按约定分担;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其应承担的平均份额。不过,若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未通知其他保证人,导致其他保证人可能免责情形发生,可能影响追偿权行使。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是否中断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法律问题。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一旦确定,原则上不会因任何事由而中断。这是为了维护保证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一致变更保证期间等,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若您对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中断的具体情形、中断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上存在疑问,例如保证期间届满后的责任认定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准确、详细的解答,帮您消除法律困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