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股权是否可以双重质押

股权是否可以双重质押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4 · 1652人看过
导读:在中国,股权不可双重质押。《民法典》规定股权出质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登记具公示效力。完成一次质押登记后,股权已被质押,处分权受限,再次质押同一股权无法完成后续登记,因登记机关会审查股权状态,不会重复办理。“双重质押”后一质押无法登记,质权不能设立,质权人无法优先受偿,法律和实操层面均不允许股权双重质押。
股权是否可以双重质押

一、股权是否可以双重质押

在中国,股权不可以双重质押。依据《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登记具有公示效力,登记机关会对股权质押情况进行记录。 在完成一次质押登记后,该股权已处于被质押的状态,其处分权受到限制。再次质押同一股权,后续的质押登记无法完成,因为登记机关会审查股权状态,不会对已质押的股权重复办理质押登记。 若进行所谓的“双重质押”,后一质押因无法办理登记而不能设立质权,质权人不能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因此,从法律和实际操作层面,股权不能双重质押。

二、股权是否可以保全和执行

股权可以进行保全和执行。 关于股权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申请,可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股权属于财产权利,在符合条件下能被保全。法院会向股权所在公司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公示并限制股权的转让。 在股权执行方面,当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股权。法院可以对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执行时需遵循法定程序,如评估股权价值、通知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

三、股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股权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股权进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股权时,法院应先向公司登记机关等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股权。然后对股权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等变价处理。在拍卖、变卖股权前,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将股权变现用于清偿债务,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当探讨股权是否可以双重质押时,我们了解到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下,股权是有可能进行双重质押的。但这其中涉及诸多细节,比如要确保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章程等文件中没有禁止性规定。而且双重质押过程中,质权的实现顺序也至关重要。倘若你对股权双重质押中的具体操作流程、风险防范措施或者在双重质押情况下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全面剖析股权双重质押相关问题,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