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的年限是多久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及其家属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此1年期限为诉讼时效,若超期提出申请,可能丧失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争议并申请鉴定的权利。
对于医疗事故鉴定本身,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提交材料,当事人应自收到通知起10日内提交有关材料,医学会自接到材料等并书面通知双方后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部门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相关部门主要有: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当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可共同书面委托其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鉴定的,也会交由其组织鉴定。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承担再次鉴定工作。当事人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其移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上,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时间上,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材料方面,医疗机构需提交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等资料;患方要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此外,鉴定的医疗行为要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且需属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范围。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当我们探讨医疗事故鉴定的年限是多久时,需要明确这关乎着患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时效。一般来说,医疗事故鉴定有相应的时效规定。在一些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要及时把握时机进行鉴定。若错过了规定年限,可能会给后续维权带来诸多阻碍。比如可能无法获取完整准确的证据来支持自身诉求。你是否遇到过与医疗事故鉴定年限相关的疑问呢?如果对于医疗事故鉴定年限的具体计算、超年限后的补救措施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思路,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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