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款转让有啥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款转让受相关法律约束。债权人转让工程款债权,需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且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若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不得对抗第三人。
此外,建设工程价款有优先受偿权,转让工程款债权时,该优先受偿权一并转让。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建设工程款结算问题如何解决
建设工程款结算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解决:协商解决:发承包双方就工程款结算自行沟通,依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施工情况确定结算金额,这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方式。第三方调解:双方可请求有关部门或机构调解,如行业协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促成双方达成结算协议。仲裁: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效率较高。诉讼:协商、调解不成,又无仲裁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证据进行审理判决。当事人对生效裁判需执行,否则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建设工程款的利息怎么认定
建设工程款利息认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首先,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应付款时间。
其次,对于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但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合法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比如,工程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和利息标准,到期未付,就从约定付款日起按约定标准计付利息;若没约定利息,就按相关利率标准计算。
建设工程款转让涉及诸多法律规定。首先,转让需遵循合法的程序,确保转让双方的权益都能得以保障。其次,转让要符合相关合同约定,若原建设工程合同中有特殊条款限制转让,那就必须依约行事。再者,转让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关系要清晰明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你是否正面临建设工程款转让的相关问题,却对其中的法律规定感到迷茫呢?如果对于转让程序、合同条款遵循以及债权债务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建设工程款转让的法律规定,为你排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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