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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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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4 · 2092人看过
导读: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如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等报告及财务预算等方案,对增减资、发债、公司合并等事项决议,修改章程。决议一般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如修改章程也须如此。
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主要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而非具体经营事务。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8.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的决议需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修改公司章程等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司未召开会议,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若股东会决议存在上述情形,股东可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决议不成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三、公司股东会能够立即解散公司

公司股东会一般不能立即解散公司。根据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股东会虽有权决议公司解散,但需遵循法定程序。 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作出后,要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完成清算、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公司才最终完成解散。所以公司解散是一个需要遵循法定流程、有一定时间周期的过程,无法立即完成。

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至关重要,它涵盖诸多方面,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了解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能帮助股东更好地参与公司决策。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股东可能还会面临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如何认定,以及如何确保股东会的决策合法合规。若你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关事宜,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为你在公司治理等方面提供精准有效的指导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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