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犯罪行为有哪些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犯罪行为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6 · 1475人看过
导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不具房产销售真实内容或以其为幌子,通过返本销售等非法吸资;转让林权并代管护吸资;以代种植等方式吸资;不具商品服务真实内容或以其为幌子,用商品回购等吸资;不具发行股票等真实内容,借虚假转让股权等吸资;不具募集基金等真实内容,假借境外基金等吸资;不具销售保险真实内容,假冒保险公司等吸资;以投资入股、委托理财方式吸资。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犯罪行为有哪些

一、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犯罪行为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

1.不具有房产销售真实内容或以房产销售为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通过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犯罪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情形: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需注意,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如果行为符合上述特征,就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旦涉此罪名,将面临刑事法律责任。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判断行为性质及应对策略。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样判断构成要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客体: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需注意,司法实践中需综合全案证据准确判断是否构成此罪。

当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犯罪行为有哪些时,需要明确多种情形。比如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等。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倘若你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标准、相关法律后果或者如何防范此类犯罪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