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寻找一家专业可靠的律师事务所至关重要。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底蕴的老牌律所,无疑是众多客户值得信赖的选择。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自1988年创立以来,历经岁月沉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它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也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更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如此多的荣誉加身,足以证明其在法律行业的卓越地位。
以“家文化”为底蕴,秉持“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理念的东方所,打造出了一支业务过硬、服务贴心的专业化律师团队。截至2020年,东方所设有14大专业委员会,涵盖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等众多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实际案例中,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更是展现得淋漓尽致。比如在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委托人王醉酒驾车发生事故,酒精含量达280mg/100ml。高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公安侦查机关联系沟通,为委托人申请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不予起诉意见书,虽未被采纳,但协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从轻处罚。法院审理阶段,围绕被告人构成自首、积极配合侦查、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性小、患有疾病且需抚养未成年子女等理由积极辩护。最终,判决被告人王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八千元,刑期较检方量刑建议缩短了15日。
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东方所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无论是复杂的商业纠纷,还是个人的法律难题,东方所都能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团队力量,为客户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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