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什么时候可以再次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后,要是被执行人没财产可执行,程序会暂时终结。一旦发现其有财产,申请执行人能随时恢复执行,不受时效限制。
执行结束后,要是发现执行有错等情况需再次执行,要在知晓后按法定程序尽快申请。
通常,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的,从最后一日算;分期履行的,按每次最后一日算;没规定履行期的,从文书生效日算。不过不同案件有差异,得具体分析。
二、强制执行什么情况需要催告
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需要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在行政强制执行中,当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且该行政决定是依法作出的具有可执行内容时,行政机关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催告书需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要明确金额和给付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不过,在紧急情况下,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作出立即实施代履行的决定,此时无需催告。另外,并非所有行政强制执行都需催告,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代履行,催告并非必经程序。
三、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不能立案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出现以下情况不能立案:
1.不具有给付内容或要求履行的行为不具有可执行性,如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判决,无给付内容则无法强制执行。
2.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未生效,生效法律文书是执行依据,未生效不具执行力。
3.申请执行人不适格,申请执行主体应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内已履行义务,执行目的是强制不履行义务者履行,已履行则无需执行。
5.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且无中止、中断事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时效为二年。
6.不属于受申请执行的法院管辖,需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
当我们探讨强制执行什么时候可以再次申请这个问题时,有诸多要点值得关注。一般来说,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还有一种情况,若是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在掌握相关证据后,也可随时申请再次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你是否对强制执行再次申请的具体情形存在疑问呢?若对于再次申请的条件、流程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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