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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资深张后芹律师,双学位实战护客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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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14 · 1362人看过
导读:张后芹律师是山东致允律师事务所资深主办律师。自2015年执业,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毕业于知名院校,有双学位,英语六级。专注民商事领域,在劳动工伤、股权业务等方面造诣深。为多家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处理高风险、疑难复杂争议经验丰富,过往案例成果显著,能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值得信赖。
潍坊资深张后芹律师,双学位实战护客户权益

一、律师个人简介

张后芹律师是山东致允律师事务所备受瞩目的资深主办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她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严谨态度、精湛业务能力和高效执行力,赢得业界与客户的广泛赞誉。

张后芹律师毕业于知名院校,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其独特的知识结构使其能够从多维视角精准理解客户需求。她专注于民商事领域中的劳动工伤股权业务等,尤其在公司股权、商业合同等案件方面造诣颇深,能精准把握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结合点,为客户提供极具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她曾为多家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高风险、疑难复杂争议解决方面经验丰富。面对重大诉讼和执行难题,总能沉着应对,展现出强大的案件驾驭能力。她以深刻的案件洞察力见长,善于定位核心焦点、预判潜在风险,为客户设计最优诉讼或仲裁方案,形成全流程专业服务链条。她还擅长通过诉讼保全施压,挖掘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线索,将胜诉权益转化为实际利益。

在过往案例中,张后芹律师成果斐然。如在某公司二审对赌纠纷案中,一审处于不利局面时,她成功推翻判决;在某重大建设工程案件中,执行陷入僵局,她成功挖掘财产线索,收回近千万元工程款。选择张后芹律师,就是选择一位精通法律且能最大程度保障您权益的同行者,她将凭借丰富经验和卓越能力,为您的权益与目标保驾护航,值得信赖。

二、精品案例

2019年8月13日15时30分许,在淄博市张店区,刘XX驾车沿东二路自东向西行驶,行至商场路以东时,与逆向行驶的吴XX所驾车辆相撞,导致车辆受损,刘XX受伤,引发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吴XX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刘XX遂将吴XX、山东XX公司、中国XX公司(“XX政速递”)诉至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45000元,后变更为142496.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吴XX称事故属实,当时系正常工作,认为属职务行为,法律后果应由所在单位承担。被告山东XX公司表示,吴XX事故时所驾车辆非其公司所有,工作也非其指派,不应担责,主张由吴XX或其雇主承担对刘XX的赔偿责任。被告XX政速递则认为原告起诉自身主体不适格。2019年8月1日,其与山东XX公司签订劳务承揽服务合同,将XX件揽投等工作发包给山东XX公司,吴XX与山东XX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吴XX系为完成山东XX公司承揽任务出事故,应由山东XX公司承担用人单位相应责任,且根据劳务承揽合同约定,山东XX公司员工可使用其提供的生产工具包括车辆,吴XX驾驶带有其标识车辆不能成为其担责理由,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情形,不应担责。

法庭上,各方围绕诉讼请求依法举证、交换证据并质证。法院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单据等证据予以确认并记录在案。经审理,法院认定事实与刘XX所述交通事故事实相符。吴XX与山东XX公司签有劳动合同,期限自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2019年8月1日,XX政速递与山东XX公司签订劳务承揽服务合同,期限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后双方签补充协议,第八条约定承揽过程中员工伤亡事故等最终责任承担由XX政速递负责。吴XX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投保,车辆所有人是XX政速递,事故发生时吴XX正在给XX政速递送快件。

刘XX主张被告承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经济损失,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公民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依双方过错确定责任。交警支队张店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责任划分明确,予以采信。吴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应赔偿刘XX经济损失。关于山东XX公司和XX政速递责任承担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吴XX虽为山东XX公司签约人员,但为XX政速递送快递,系受山东XX公司派遣到XX政快递工作,执行工作中造成刘XX损害,应由XX政快递承担侵权责任。现刘XX和XX政快递均无证据证明山东XX公司在本案中有过错,故山东XX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刘XX提交的证据和被告质证意见,认定刘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7863.2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XX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刘XX各项损失137863.2元;二、驳回刘XX其他诉讼请求。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00元,由被告中国XX公司负担。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至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此交通事故纠纷中,刘XX面临困境,而这位经验丰富、专注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领域的律师,凭借专业能力,细致梳理证据、精准分析责任,成功为刘XX争取到应得赔偿,最大程度保障了客户权益,值得信赖,是解决此类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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