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个人简介
武汉李红丽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主办律师。拥有研究生学历,具备独特的工科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法学理论扎实,法务实操经验丰富,对重要法律法规烂熟于心。曾在单位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在公司法务方面颇有心得。积极参与送法下社区活动,免费为市民解答法律问题,广受好评。
专业领域
李红丽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代理,在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典型案例
成功处理多起复杂案件,例如在某劳动纠纷中,为劳动者争取到应得权益;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巧妙化解难题,帮助债权人收回款项。
资质荣誉
担任武汉多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如武汉运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是武汉市律师协会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多次荣获武汉市司法局颁发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荣誉。
服务优势
秉持“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理念,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沟通高效,法律分析精准,能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众多客户对其服务赞不绝口,选择李红丽律师,就是选择专业、负责、优质的法律服务,她将竭诚为您排忧解难。
二、实战案例
深圳某科技公司员工李X离职后,就公司组织的17次月度学习日活动申请支付加班工资。然而,由于这些学习日未经公司审批,其仲裁请求被驳回。李X不服,遂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颇具难点。科技公司有自己的制度规定,坚称学习日不算加班,而且李X的这些学习日没有加班审批记录。
在此之前,经验丰富的律师曾成功帮李X获得过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对此次案情可谓相当熟悉。接手本案后,律师深入钻研公司制度与加班证据。经仔细研究发现,公司规定与法律存在相悖之处。虽然没有审批记录,但李X有打卡记录,加班事实清晰确凿。
基于此,律师精准推断李X的请求合理。最终,法院审理认定,公司在休息日安排“学习日”活动属于工作安排,未审批并不能否定加班事实,且公司未能举证调休情况。法院判决科技公司向李X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42362.07元。这位专注于劳动法律领域的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经验,成功为李X争取到了应得权益,全力维护了客户的利益。在处理劳动纠纷方面,他表现卓越,值得信赖。若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优先考虑他必定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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