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廊坊崔河川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凭借深厚的法学底蕴,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知识基础。
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省律师协会会员以及廊坊市律师协会会员,廊坊崔河川律师自投身法律事业以来,在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仲裁等领域成绩斐然。他成功办理大量案件,还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利益。
崔律师所在的河北律清律师事务所,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采用多层次、多组合、分工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为客户提供全程式专业法律服务。
廊坊崔河川律师秉持“诚信、专业、合作、尽责”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服务过众多客户,如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廊坊思伯利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在众多成功案例中,他成功为客户处理涉及重大金额的合同纠纷,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在刑事辩护中,凭借出色的庭辩技巧,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在原告丁某某诉被告赵某某等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廊坊崔河川律师成功代理原告胜诉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一案中,他成功辩护单处罚金刑罚。崔河川律师以其出色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值得信赖的廊坊崔河川律师,在其专注领域为客户保驾护航。
二、实战案例
案件背景:廊坊市XX公司与李X产生劳动争议纠纷。李X在该公司工作多年,多次离职后于2013年6月再次入职。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计件发放,李X每月借现金,年底统一结算,且公司未给李X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2月,因环保整治公司停产,设备出租给刘XX,李X等工人转到刘XX处工作,3月底李X结清工资后前往开发区某厨具厂。2016年3月10日,李X提起仲裁,公司认为其自动离职且仲裁超时效,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遂起诉。
律师介入:廊坊市XX公司委托河北xx律师事务所的张xx律师,李X聘请河北律清律师事务所的崔河川律师。崔律师接手案件后,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初步研判,明确了争议焦点。
办案过程: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双方焦点在于仲裁时效,认定李X的申请未超时效,且未签劳动合同应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因环保停产属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应支付经济补偿金5476元,一审判决公司支付补偿金并承担受理费。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双方未提交新证据,法院查明事实与一审一致,公司无有效证据证明李X离职时间及仲裁超时效主张。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由公司负担。崔河川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李X的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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