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去名字费用和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4-02-20 0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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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存量非住房按成交价的0.5%,由受让人缴纳。2.新建非住房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3.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5元,由转让双方各缴纳50%。
房产证的办理其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房产证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如果想在房产证上去名字,流程是怎样的,费用又是怎样来规定的?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于需要的人有一定的帮助。
一、房产证去名字的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1.存量非住房按成交价的0.5%,由受让人缴纳
2.新建非住房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
3.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5元,由转让双方各缴纳50%
4.房屋交换按差额部分的0.5%,由支付差额一方缴纳;继承、遗赠、公有住房出售不交手续费
(二)登记费:
土地300元/件;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 由权利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减半收取登记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不收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由权利人缴纳
(三)图纸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四)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二、房产证去名字的流程
房产证名字变更的情况有好几种,首先是双方买卖,变更名字。其次是双方赠与,变更名字。还有继承、遗赠等。
1、买卖:
还要再看买方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或者银行贷款
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最后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
贷款买房,
先交定金,买方将首期款交银行进行监管,同时申请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出具了贷款合同之后,买卖双方才去过户,过完后把过户抵押的证明(房管局出具)交给银行,银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时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
2、赠与:
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的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当事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书
房地产权证 原件
房屋平面图
地籍图
契税凭证原件
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通过以上与律图小编一起了解了又关房产证去名字的费用和房产证去名字的流程方面的资料,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有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房产证方面的最新法律规定与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咨询律图渠道,寻求律师的帮助,这里的律师会全力的解答您想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资料,能在实际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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