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有外债未要回来怎么办
1.首先确定债务性质:若该外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时未追讨,双方仍有共同偿还责任。离婚时对债务分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但不能对抗债权人。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若是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义务,追讨责任在负债方。例如一方婚前债务或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2.追讨方法:对于共同债务,可尝试与债权人协商变更债务承担主体,经债权人同意后,由原夫妻一方继续追讨。若协商不成,可在离婚后,以夫妻共同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可尝试通过书面催款等方式中断时效后再行起诉。对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追讨,可通过发催款函、申请支付令、起诉等方式追讨。
二、离婚时未收回的外债该如何处理
首先需明确,外债性质很关键。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时未收回,双方仍有共同偿还义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般基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处理方式如下:若双方协议离婚,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方式,如一方承担全部或按比例承担,但此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若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债务性质及双方具体情况判决。若认定为共同债务,通常会判决双方共同偿还,之后双方按内部约定分担。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其自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总之,要先确定债务性质,再依不同情况妥善处理未收回的外债。
三、离婚时未收回外债该由谁来承担
离婚时未收回的外债,首先需区分该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即使离婚时未收回,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后,一方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等,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与另一方无关。所以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债务性质,这直接决定了承担主体。
在离婚时遇到有外债未要回来的情况,确实会让人困扰。首先要确认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若属于共同债务,即使未实际收回,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也需对债务进行合理分担。另外,要积极采取措施追讨外债,比如通过合法的催款手段、收集相关证据等。若追讨无果,在后续涉及财产分配时,要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你是否也面临着这样的难题呢?要是对于离婚时外债未收回如何在财产分割中妥善处理,或者怎样更有效地追讨外债等问题存在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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