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吗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不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根据具体情况,如一方存在过错等,可少分或不分。同时,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此外,如果涉及家庭共有财产,需先进行析产,分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分割。所以,离婚财产分割包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涉及个人财产认定及家庭共有财产处理等多方面内容。
二、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比例的确定,先看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若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方式和比例,且该协议合法有效,应按协议执行。
若无约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少分其财产。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
三、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啥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财产分割确实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实际操作中,还会涉及诸多细节。比如,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时该如何处理?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某些财产的归属存在争议,像一些具有纪念意义但价值难以评估的物品,又该怎么确定其归属?这些问题都可能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出现。要是你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尤其是围绕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有更多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你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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