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在柳州市的法律舞台上,律师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闪耀着专业与责任的光芒。
作为现任柳州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法援与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业界口碑,赢得了广泛赞誉。
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是当事人信赖的坚实后盾。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他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总能精准捕捉证据链条与程序细节中的突破点,精心研判案情,为当事人拟定无比精准的策略,一次次成功争取到有利结果,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专业与温暖。
在民商事领域,无论是棘手的合同纠纷,还是复杂的婚姻家事、公司股权及劳动争议案件,他都能轻松驾驭。他从客户需求出发,深入剖析案件,制定最优方案,有效化解矛盾。同时,他还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非诉业务中为企业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律师责任心极强,处理委托高度负责,办案细致严谨,沟通亲切密切。他持有国家A类律师执业证,可全国办案。多年来,他秉持“责任为先、客户为本”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实战经验,以极高的胜诉率,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若您正面临法律纠纷,律师愿以专业之能、尽责之心、亲切之态,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守护您的每一份权益。选择他,就是选择专业、靠谱与安心。
二、实战案例
在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里,原告皮xx称自己付了10万元受让被告张xx持有的公司5%股权,可被告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于是起诉要解除协议并让被告返还转让款。但被告张xx委托的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唐献鹏律师,成功帮被告驳回了原告10万元返还的请求。
唐献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抓住了本案关键——股东资格的取得要件。《公司法》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就能主张股东权利,工商变更登记只是对抗第三人的公示要件,不是股东资格取得的生效条件。这就好比在社团里,社团内部名册记录你是成员,你就有成员权利,对外公示类似工商登记,是让外人知道你身份,不影响你在社团内的实质权利。
唐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了《股权转让通知书》、全体股东同意证明、公司股东名册等关键证据,还有原告实际参与股东会、享受股东专属分红的记录。这些证据有力证明原告已实际取得股东资格并行使权利,双方合同目的已达成。
唐律师尤其擅长区分股东名册记载与工商登记的不同法律效力,始终坚持维护交易稳定性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充分展现了唐律师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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