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杨少宁律师,保定曲阳县备受赞誉的法律专家。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系,身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2017年起担任河北正雄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多年来,他深耕法律服务领域,承办河北、北京、山东、天津等地近百起各类案件,包括疑难复杂的刑事、民事案件。他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为其争取利益”的理念。凭借良好执业素养、敏捷思维及深厚法律功底,承办案件时仗义执言,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也获法庭尊重认可。
多年法律生涯,杨少宁律师积累深厚人脉资源,与公、检、法机关关系良好,还积极为政府立法、依法行政建言献策。其业务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代理、公司收购与兼并、股权转让、尽职调查、法律顾问等全方位法律服务。办案风格认真严谨,探求法理,博采众长。执业信条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拼理力争”。在保定曲阳县,杨少宁律师以专业和负责,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值得托付法律事务。
二、实战案例
案件背景:2019年2月5日9时许,赵XX、赵XX等人因占地纠纷,在祖坟上坟时与甄X2及其儿子甄X1发生争执并打斗,致使甄X2受轻伤一级,甄X1受轻微伤。公诉机关指控赵XX、赵XX犯故意伤害罪,案件关键争议点在于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以及被害人是否存在重大过错。
律师介入:一位律师接手此案后,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他发现被告人存在自愿认罪认罚、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谅解且系初犯等从轻处罚情节。
办案过程:庭审中,律师围绕公诉机关提供的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展开质证。鉴于案件难点,在程序方面,被告人虽投案但侦查阶段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认定存疑;实体方面,双方对被害人是否有重大过错存在争议。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不放过任何细节,精准把握辩护要点。
案件结果:法院判定二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虽有投案情节但不认定为自首,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理由也不充分。最终判处被告人赵XX、赵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该律师在复杂案件中充分展现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全力为被告人争取权益,让被告人及其家属感受到专业律师的可靠与负责,赢得大家对其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的强烈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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