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刘永峰律师,赣州法律界一颗耀眼的明星!他是江西道善(赣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也是“虔商法团”律师团队负责人,拥有十余年资深法律从业经验,在业内声誉颇高。
刘律师毕业于知名院校,专业基础超扎实,思维严谨缜密。他曾在各类大型金融企业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多年,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
他领衔的律师团队实力强大,成员背景多样,累计处理案件数千起,深受当事人好评。团队业务广泛,涵盖刑事案件、人身损害等民商事法律事务。尤其在处理人身损害案件时,刘律师会仔细剖析每个细节,精准理清责任关系,全力为受害者争取应得赔偿。面对复杂案件,他凭借深厚专业知识提供精准分析和策略规划,给出完美解决方案。
刘律师还兼任赣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法学专业校外导师等多项社会职务,担任章贡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等。他始终坚持“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温暖,让正义更快、更准、更温暖地降临。他卓越的专业素养和高度责任感,让他成为大众信赖的法律专家!
二、典型案例
2021年4月,郭XX因脑膜瘤入住赣州市人民医院南昌大学附属赣州医院,其子曾xx为其投保手术意外伤害保险。术后郭XX病情恶化离世,曾xx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本案关键在于医疗意外身故及并发症保险金赔付判定。法律规定,医疗意外是手术诊疗中因患者病情或体质特殊性产生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郭XX在保险期间内术后出院当日死亡,符合医疗意外身故情形。关于并发症,依据出入院记录,仅非预见性当次住院术后二次或多次使用气管插管辅助呼吸3000元符合约定。
保险公司在郭XX死亡后两日就让曾xx签署提前打印好索赔项目等事项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且明知被保险人已死亡却只勾选较轻的伤残保险给付,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向原告赔付手术诊疗医疗意外身故保险金150000元、手术诊疗医疗意外并发症保险金3000元,合计153000元。鉴于案涉事故被保险人郭XX的损失难以确定是由承保事故还是非承保事故造成,结合另案鉴定机构对医疗机构过错参与度的鉴定意见,法院酌定被告对案涉事故赔偿承担90%的责任。扣除已赔付的48000元,被告还需向原告支付保险金89700元。在此过程中,律师凭借专业知识,精准把握法律要点,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出深厚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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