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郑利芬律师,是河北王伟东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主办律师。她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自执业以来,郑律师已在法律行业深耕整整十年,这十年的宝贵经验,使她成为了企业法律事务领域值得信赖的专家。
在这十年间,郑利芬律师始终坚守法律一线,活跃于法庭、谈判桌以及企业会议室等重要场合。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规避潜在法律风险,她常常不辞辛劳,最多时一天辗转三个城市。她致力于让合同条款更加严谨,减少每一个可能存在的风险缺口;也致力于让调解方案尽快落地,为客户节省时间与精力。
郑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事务领域,业务覆盖经济纠纷调解、诉讼、重大商业谈判、合同起草与审查等各个环节。她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成功为众多企业处理了各类复杂的法律事务。在面对争议时,她总是先精准计算“诉讼成本”,再提供“非诉可能”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最大程度节省开支,许多客户都称赞“郑律师的方案,总能把冤枉钱省下来”。
郑利芬律师为团队制定了“不唯上、不唯权、不唯书、不唯钱”的“四不”铁律,同时向客户作出“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四心”承诺。如果您在企业法律事务方面遇到难题,郑利芬律师会是您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
二、精品案例
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湖北人胡某某受上海一家公司委托,为江苏XX公司的大城工地运送砂石料,涉及货款62100元。上海公司曾承诺让江苏XX公司直接向胡某某支付该笔货款,然而江苏XX公司却拒绝支付。无奈之下,胡某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起诉要求对方偿还货款及违约金。
此案件在处理过程中面临诸多难题,属于典型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关键第三方失联”,上海公司不仅邮件被退回,显示“查无此公司”,且早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江苏XX公司称,与上海公司约定“先开发票再付款”,而上海公司未开发票便将收款权利转让给胡某某,其对此不予认可。由于上海公司已不存在,无法核实债权转让的真实性,胡某某能否起诉江苏XX公司都成了未知数,起诉很可能被法院驳回。
郑利芬、王XX两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接手此案后,致力于为胡某某最大程度保障权益。他们首先协助胡某某整理送货单据,以此证明其确实履行了砂石料的交付义务;接着查询上海公司的工商信息,明确公司被吊销的具体细节,尽力完善“代送货”和“债权转让”的相关证据。在法院向上海公司寄送通知书时,律师积极提供线索,并及时向法院说明邮件被退回的情况。此外,律师提前向胡某某告知可能面临的风险,在法院驳回起诉后,迅速提醒他在10天内上诉,避免其错过后续维权的时机。
尽管法院最终因上海公司无法核实债权转让事宜而裁定驳回起诉,但两位律师帮助胡某某理清了问题根源,明确并非其诉求不合理,而是关键公司缺失导致证据不足。更值得肯定的是,律师指导胡某某通过上诉继续维权,为其保住了追回62100元货款的希望。这充分展现了两位律师在债权债务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