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要去起诉法院都会受理吗
起诉可不是法院都会受理。原告得和案子有直接利害关系,像是自己权益受损。
得有明确被告,清楚要告的是谁。
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得有,讲明白让法院解决啥问题及依据。
案件得在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且归受诉法院管辖。
全满足法院才受理,有一项不符可能不受理,像行政内部争议,起诉前要确认好。
二、起诉后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法院不受理起诉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比如属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处理的事项,法院不予受理。
二是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是没有明确的被告。无法确定具体的相对方。
四是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诉求不明,无法判断案件性质。
五是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若案件应由其他法院管辖,当前法院不会受理。
六是重复起诉。对已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再次起诉,法院一般不再受理。
七是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禁诉期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例如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起诉被驳回后还能再起诉吗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因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且不存在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防当事人滥用诉权,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但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或者是基于新的事实再次起诉,那么是可以的。
比如,之前起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之后你找到了新的关键证据,此时就可再次起诉。又或者案件事实发生了重大变化,也能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需注意,不同类型案件在这方面的规定细节或有差异。
起诉并非只要提交诉状法院就会受理。原告必须与案子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即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同时,要有明确的被告,清楚知道要告的对象是谁。还需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清晰阐述让法院解决的问题及依据。而且案件要在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之内,并且归受诉法院管辖。只有全部满足这些条件,法院才会受理,若有一项不符合,可能就不会受理,比如行政内部争议等情况,起诉前一定要确认清楚。倘若你对起诉条件、受理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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