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当知道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应当知道”常与诉讼时效起算相关。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应当知道”指根据客观事实和一般常理,权利人在当时的情况下理应知晓权利受损。比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已过,对方未履行义务,此时可认定权利人应当知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不过,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会怎么处理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仍会受理,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过,即便诉讼时效已过,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履行后不能再以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
所以,若面临此类情况,建议先评估时效情况及对方态度。若对方未提时效抗辩,仍可正常主张权利;若对方抗辩,需审视自身有无能引起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事由,再决定后续策略。
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还会受理案件吗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仍会受理案件。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进行审查。若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正常审理并作出裁判。若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经审理认为确实已过诉讼时效,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事由,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即便超过诉讼时效,案件仍可能进入诉讼程序,只是结果可能对原告不利。需注意,某些特殊情况,如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等,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在了解了“应当知道”常与诉讼时效起算相关的内容后,大家或许对这一法律要点有了清晰认知。那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一些复杂的合同纠纷,比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已过,对方未履行义务,但自己却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并不确定是否应当知道权利受损,该怎么办呢?又或者是权利受到损害超过二十年,还有没有补救办法呢?这些都是与“应当知道”诉讼时效起算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仍有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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