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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案件法院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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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8 · 1988人看过
导读: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有三类:一是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涵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如医疗费等)而起诉且符合条件的;二是对交警部门事故认定、行政处罚等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三是交通事故致严重后果且肇事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纠纷,法院均会受理。
哪些交通事故案件法院予以受理

一、哪些交通事故案件法院予以受理

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向法院起诉且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这里的损害赔偿涵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用等。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比如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三是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刑事案件,当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且肇事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会依法受理审判。总之,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交通事故相关纠纷,法院均会受理。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调解

以下几类交通事故通常不能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7.当事人一方已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的。 8.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此外,具有重大影响、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等情形,可能也不适合调解,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三、哪些交通事故无需负任何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存在一些无需负任何责任的情形。例如,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另一方无需担责。像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致事故发生,行人负全部责任,机动车无责。此外,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比如在正常行驶中,因突发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意外状况引发事故,各方都没有过错行为。还有,一方当事人逃逸,且其行为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的,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被撞方无责。另外,如果交通信号灯等交通信号存在故障,导致事故发生,当事人也可能无需担责,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

当探讨哪些交通事故案件法院予以受理时,要知道并非所有相关案件法院都会受理。一般来说,有明确的原告与被告,且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情况法院才会受理。例如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纠纷的案件。要是存在特殊情况,像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一方不履行等,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对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的具体情形、流程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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