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在哪些情形停止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以下情形会停止强制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若申请人基于特定原因,如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等,向法院表明可延期,法院会停止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案外人若认为执行行为影响其合法权益且理由充分,法院审查成立后会停止执行。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在此期间,法院会暂停执行。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这种情况下执行工作会暂时停止。
5.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这赋予法院一定自由裁量权,根据具体案件灵活处理。
二、法院在哪些情形可撤回拍卖
法院可撤回拍卖的情形主要有:一是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比如竞买人相互勾结压低价格,损害被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利益,此时法院有权撤回拍卖。二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例如拍卖程序严重违法,影响拍卖公正性,经审查属实可撤回。三是案外人对拍卖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法院审查后支持异议的。像案外人对拍卖房产主张所有权且证据充分,法院会撤回拍卖。四是拍卖机构违反规定,不具备相关资质或未按程序操作等,法院可撤回拍卖。此外,如果出现其他足以影响拍卖公正进行的情形,法院也可依职权撤回拍卖。
三、法院在哪些情况主动强制执行
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强制执行。强制执行需依当事人申请启动。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在一些涉及国家、集体利益的案件中,法院可能基于公益考量主动采取措施。还有,在特定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里,若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具有可执行内容,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执行裁定并实施强制执行。
另外,对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如罚金、没收财产等,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总体而言,主动强制执行是有严格条件和特定范围限制的,并非普遍主动为之。
当我们探讨法院在哪些情形停止强制执行时,其实还有不少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申请人撤销申请,法院会停止执行。另外,据法律规定,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执行程序也会暂时中止。还有,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同样会使强制执行暂停。你是否对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存在疑问呢?要是对法院停止强制执行的其他具体情形,或者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的其他法律问题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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