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能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吗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本身不能直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需满足特定条件,比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双方对给付内容无异议等。单纯的补充协议通常不符合这些直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条件。
但如果补充协议对原借款合同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且变更后的内容符合上述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条件,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可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凭公证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自身通常不能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不过在符合法定条件并经公证等特定程序后,有可能获得该效力。
二、交通伤残鉴定赔偿由谁承担责任
交通伤残鉴定赔偿责任承担需分情况。首先,鉴定费用一般先由申请人垫付,若通过鉴定构成伤残等级,通常由责任方承担;若未构成伤残,可能由申请方自行承担。
对于伤残赔偿,若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若车辆未投保,全部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承担。若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三、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间才能进行鉴定
交通伤残鉴定时间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通常是事故直接所致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
对于肢体损伤,如骨折,在骨折愈合、拆除内固定且功能锻炼一段时间后,病情稳定即可鉴定,大多在受伤后3到6个月。对于颅脑损伤等可能遗留精神障碍、智力缺损的,要在伤后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待精神状态稳定后鉴定。
鉴定过早,伤情未稳定,鉴定结果可能不准确;鉴定过晚,可能影响赔偿程序推进。建议及时与医生沟通,在医生认为治疗终结后,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
当探讨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能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时,要知道这并非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经过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是可以在一方不履行时,通过法院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但要是没有经过公证等合法手续,就无法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比如,借款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了具体还款事项,经公证后,一旦借款人逾期不还,出借人就能依据此补充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您对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及相关法律程序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