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子给一方了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通常不能随便要回。离婚协议有合同效力,约束双方。
要是能证明签协议时被欺诈、胁迫,可在协议离婚一年内起诉,法院依情况判决是否支持变更或撤销房产分割约定。
经法院判决房子归一方,无新事实理由难以要回。
房屋产权未变更登记,存在法定撤销赠与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要回房子。
二、离婚房子给了女方需要还房贷吗
离婚后房贷谁还,得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要是当时说好了女方还房贷,男方就不用管。
要是没约定,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就是共同债务。哪怕房子给女方,双方都可能要对房贷负责。
银行一般先找女方要钱,毕竟她实际住着房子。但要是女方还不上,银行也能找男方。
多还房贷的一方,能找对方把多付的钱要回来。所以最好看看相关文书确定责任。
三、离婚房子给小孩监护人有处置权吗
通常来讲,离婚后房子归属小孩,此时小孩的监护人拥有一定的处置权力。
不过,这种权力是有一定限制的。
从法律层面来分析,房子虽已给到小孩名下,但监护人的职责是为了保障小孩的利益而对房产进行管理。
在处理与房产相关的事务,比如维修房屋或者将房屋出租时,都必须以有利于小孩利益为根本原则。
然而,要是涉及到诸如转让房产这样的重大处置行为,一般就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来进行,像要获得法院的批准等。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些处置行为既合法又能符合小孩的利益。
总之,监护人对于给小孩的房子确实拥有一定的管理和处置权,但这必须在法律规定以及小孩利益的范畴内进行,绝不能随意对房子进行处置。
当探讨离婚房子给一方了还能否要回来时,这涉及到多种情形。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房产赠与。或者房产虽已给予一方,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且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赠与人在房产权利转移之前也可撤销赠与。又或者房屋存在其他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特殊情况时,也可能影响房屋归属的判定。要是你对这些情况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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