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可以终止探望权吗
离婚后可以终止探望权。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
法律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通常包括探望方有严重精神疾病、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可能对子女造成伤害;探望方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行为等。
需注意,只有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才能中止探望权,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擅自决定终止探望权。主张中止探望权的一方,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二、离婚后可以问那边要抚养费吗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若离婚时未就子女抚养费达成协议或法院未作处理,之后你可另行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确定抚养费数额,需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一般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对方不支付,可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履行支付义务。
三、离婚后可以分到土地吗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常以家庭为单位。若离婚时,土地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且离婚后女方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那么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其应得份额。
法律术语上,此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问题。一般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综合考量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意愿等因素。比如,可能会根据土地面积、土地质量等,按一定比例确定双方各自应分得的土地权益。若涉及土地征收补偿款,也应按照上述原则,合理分配属于离婚一方的份额。但如果土地并非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或者不符合上述特定情形,则难以进行分割。
当我们探讨离婚后是否可以终止探望权时,要知道这并非轻易能决定的事。通常情况下,除非出现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形,比如探望权人对子女有严重不利行为,如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等,才有可能终止探望权。若一方擅自终止另一方的探望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那要是在实际中遇到关于探望权执行受阻,或者对如何保障正确行使探望权等问题存在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关于探望权的更多细则以及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为您提供准确且实用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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