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包括哪些主体
股东代表诉讼中,被告主体范围较广。一般来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成为被告。这些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若其行为违反该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可依法提起代表诉讼。
此外,他人也可能成为被告。这里的他人指除上述人员外,任何侵犯公司合法权益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主体,如外部的侵权人等。
股东代表诉讼目的在于维护公司利益,当公司怠于通过自身途径追究侵害公司权益者责任时,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向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讼。
二、股东代表诉讼怎么确定管辖权
股东代表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如下:
一般地域管辖:通常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公司所在地便于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利于案件审理。
特殊地域管辖:
若侵权行为地与公司住所地不一致,侵权行为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当存在多个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与公司住所地不同时,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原告可选择其一提起诉讼。
专属管辖:在一些特定案件中,可能存在专属管辖的规定,如与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等相关的股东代表诉讼,依法律规定确定专属管辖法院,以保障特定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需注意具体案件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确定管辖权。
三、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必须需要持股百分之十吗
不是。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探讨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包括哪些主体时,我们知道这一诉讼涉及多方。除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能成为被告外,侵害公司利益的第三人也可能被列为被告。比如,与公司董事等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外部人员。当公司权益受损,而公司怠于行使权利时,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提起代表诉讼。如果您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主体范围还有疑问,或是在相关权益维护上遇到困扰,比如不知道如何确定被告身份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明晰法律路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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