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后债务谁来承担
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后债务承担分不同情形。若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纳入本企业或者将所购企业变更为所属分支机构,所购企业的债务由买受人承担,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约定处理。
若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重新注册为新的企业法人,所购企业法人被注销,原企业债务应由新注册的企业法人承担,不过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
若出售企业时,出卖人对所售企业的债务未作处理,且买受人对此不知情,债权人起诉要求出卖人承担偿还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二、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后债权如何处理
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后,其债权处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企业出售合同中通常会对债权归属及后续处理作出约定。若合同未明确,已出售企业的原债权仍属于原企业,但收购方可能因受让企业资产而需承担相应债务,包括部分或全部债权相关责任。
从法律角度,收购方可能需在接收企业资产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若原企业恶意转让资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申请法院撤销转让行为。
具体操作时,原企业应及时通知债权人企业出售事宜,并协助收购方清理债权。收购方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债权的履行方式等。总之,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各方利益平衡及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债权问题。
三、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后债务谁来承担
一般而言,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后,其债务承担有多种情况。若企业出售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在协议中对债务承担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所购企业法人予以注销的,对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买受人应当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公司中的股权承担民事责任。若所购企业出售后,该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将所购企业重新注册为新的企业法人,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应当由新注册的企业法人承担。总之,关键看企业出售时的具体交易安排及后续企业形态变化等情况来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后的债务承担情况确实较为复杂,上述几种情形已详细说明。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状况。比如,若买受人在承担债务后,发现原企业有隐藏债务未被披露,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或者,当债权人对买卖双方的约定存在异议时,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解决?这些问题都与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后的债务承担紧密相关。如果你对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后的债务承担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更精准、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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