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上述法定范围确定。
主债权是保证所担保的原本债权。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依法律规定计算,约定利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限度内按约定。违约金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损害赔偿金是债务人违约或侵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失而需支付的赔偿金额。实现债权的费用涵盖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约定不包括哪些情形
连带责任保证约定需明确,若未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通常按一般保证处理。不构成连带责任保证约定的情形有多种。比如,保证合同仅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此为典型的一般保证约定,而非连带责任保证。
又如,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模棱两可,像只写“保证人负责还款”之类,没有清晰表明连带承担债务的意思,也不能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再如,保证合同中若有类似“先由债务人偿还,不足部分再由保证人承担”表述,体现了补充性责任,属于一般保证,并非连带责任保证。总之,判断是否为连带责任保证,关键看合同条款是否明确表达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意思表示。
三、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怎么样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规定,即三年。
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已依法定方式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不承担保证责任。同时,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涵盖多个方面。它不仅包括主债权,即合同中约定的债权人享有的权利,还包含利息,这是基于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同时,违约金也是连带责任保证范围的一部分,若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需支付的违约金也在其中。损害赔偿金同样不可或缺,当债务人的违约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时,应予以赔偿。此外,实现债权的费用也在保证范围内,比如为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若你对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在特定情形下某些费用是否属于保证范围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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