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
离婚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日常的衣食住行开销等。三是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在认定共同债务时,需综合考量债务的产生背景、用途等因素。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共同债务平分吗
离婚时共同债务原则上是平分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过,如果一方能证明该债务是对方的个人债务,比如债务用于违法犯罪、未经对方同意的个人不合理开支等,那么另一方无需承担。但这种举证责任较重。所以,通常情况下是先认定为共同债务,然后双方共同分担,以保障债权人利益和公平处理夫妻间债务问题。
三、离婚共同债务怎么举证责任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首先,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如果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如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等,举债方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共同举债的合意。
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原则上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另一方否认,需提供证据反驳,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应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总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举证原则 。
在了解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时,我们清楚了诸如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除此之外,生活中还有不少复杂情况。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这里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该如何界定?另外,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又该怎么判断?如果您对这些离婚共同债务相关的拓展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