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算当天的吗
1.“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包括当天。法律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内。这是为保证当事人公平行使权利,所以从次日起算。
就像文书1月1日送达,十五日期限从1月2日开始,到1月16日截止。
2.若期间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最后一日。
处理相关期限问题,务必准确掌握起算点与截止点,维护自身权益。
二、送达当天是否计入十五日期限内呢
送达当天是否计入十五日期限,需区分情况。若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送达当天不计入十五日期限,从次日起计算,比如5月1日送达,从5月2日起算十五天。
若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成功后开始计算十五日期限,送达当天同样不计入。但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天是否计算在内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天通常不计算在内。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也就是说,若收到送达文书当天是1号,那么从2号开始计算期间,十五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16号。
不过,若期间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例如,期间最后一天是周日,那么周一才是期间届满日。所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送达当天不算,从次日起算,并且需考虑期间最后一日是否为节假日的情况。
当探讨“之日起十五日内当天的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是否包含当天这一关键解答,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内容值得了解。例如,在这十五日期限内,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该如何计算呢?一般来说,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另外,若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了这十五天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顺延期限。要是你对“之日起十五日内”的期限计算、顺延规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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