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由哪里进行诉讼管辖
通常在合同未实际履行时,确定管辖法院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其一,若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条款且符合规定,就依约定法院管辖。其二,若合同未约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较清晰。对于合同履行地,通常是合同约定的地点;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给货币的,接收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交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总之,需依具体合同情况确定诉讼管辖法院。
二、合同未实际履行诉讼管辖有其他特殊规定吗
合同未实际履行时,管辖有特别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A市的甲公司与B市的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履行地为C市,但合同未实际履行,甲、乙公司住所地均不在C市,那么该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不过,若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辖协议,如约定由某仲裁机构仲裁或某法院管辖,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则从其约定。所以,合同未实际履行时,通常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但若有有效管辖协议则优先适用协议约定。
三、合同未实际履行时约定管辖是否有效
合同未实际履行时约定管辖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若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只要符合上述规定,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约定就是有效的。不过,如果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比如合同约定在一个与合同履行、当事人等毫无关联的地区法院管辖,就可能面临管辖约定被否定的风险。
当我们探讨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由哪里进行管辖时,要清楚不同情形有不同规定。若合同约定了履行地,实际未履行且双方住所地不在约定履行地,那么约定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若合同未约定履行地,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问题复杂多样。你是否在这方面存在疑惑呢?如果对合同未实际履行时的管辖法院确定、管辖异议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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