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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路面问题摔伤找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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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5508人看过
导读:因路面状况摔伤需确定赔偿方。若属市政管理的公共道路,市政部门有保障安全通行之责,路面瑕疵致伤需担责;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管理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顾客摔伤,应承担赔偿责任;私人所有道路,所有者或使用者明知路面问题却未防他人受伤,也要担责。总之,要依道路归属和管理情况定赔偿对象。
因路面问题摔伤找谁赔

一、因路面问题摔伤找谁赔

若因路面状况摔伤需确定赔偿方。若为公共道路且在市政管理范畴内,可找市政部门,因其有保障道路安全通行之责,路面有瑕疵致伤则需担责。

在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场所管理者若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像及时清理积水、修复破损路面等,导致顾客摔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为私人所有道路,道路所有者或使用者明知路面有问题却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他人受伤,同样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总之,要依据道路归属和管理情况来确定赔偿对象。

二、因路面问题摔伤,路政部门要担责赔偿吗

路政部门是否担责赔偿,需看其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若路面存在破损、坑洼等问题,路政部门知晓却未及时维修,或未设置警示标志,存在管理维护瑕疵,其有过错,就应对摔伤后果担责赔偿。但要是路政部门能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如及时巡查和维护、设置警示标识等,则无需担责。伤者需提供路面问题导致摔伤的证据,可先与路政部门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

三、因路面问题摔伤,责任主体法律上如何确定

因路面问题摔伤,责任主体的确定需依据不同情况判断:

若因道路施工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导致摔伤,施工单位应担责。依据《民法典》,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若是道路养护、管理不善,如路面有坑洼、积水未及时处理等,道路的管理维护部门可能担责。其有保障道路安全通行的义务,未尽到管理维护职责致使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若因第三人原因致路面出现问题,比如商家泼洒液体在路面,第三人需承担责任。

当探讨因路面问题找谁赔时,除了要明确责任主体,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若路面问题是由市政工程施工导致,后续的理赔流程和所需材料都有特定规定。又或者,在小区内路面出现问题,涉及物业责任时,如何收集证据证明物业的失职也很关键。此外,如果因路面问题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赔偿的范围和标准该如何确定。这些都是因路面问题找赔偿时可能会遇到的进一步问题。要是你对因路面问题找谁赔以及相关拓展问题仍有疑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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