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送达可以申请再审吗
1.公告送达乃民事诉讼之特定送达手段,遇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送达方式难行之际启用。
2.当事人若觉已生效之判决、裁定有误,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之条件涵盖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之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情形。
3.于公告送达情形下,只要契合再审法定条件,当事人便能依法申请再审。然需留意,申请再审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及理由。
4.综上,公告送达不会妨碍当事人申请再审之权利,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仍可依法定程序谋求救济。
二、公告送达申请再审不被准许该怎么办
若公告送达申请再审不被准许,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仔细查看法院给出的不准许理由。若理由是材料不全,可补充完整相关材料后再次提出申请,确保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
若认为不准许决定有误,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诉时需说明原审法院不准许的不合理之处,提交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请求上一级法院对申请再审事宜进行审查和处理。同时,也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条件,会依法启动相应监督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公告送达后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公告送达后申请再审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
其一,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新证据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原审中提供的证据。
其二,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基本事实即对原判决、裁定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等主要事实。
其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如适用失效、未生效法律,或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等。
其四,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依法应回避审判人员未回避等程序违法情形。
其五,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
需注意,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在探讨公告送达是否可以申请再审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公告送达是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而对于能否申请再审,情况较为复杂。若公告送达存在程序违法等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是有可能申请再审的。比如送达过程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告,导致当事人未能及时知晓诉讼情况而错过重要诉讼权利行使。但如果不存在这些违法违规且影响裁判结果公正性的因素,再审申请可能不会被轻易支持。你对公告送达申请再审还有其他疑问吗?如果对公告送达申请再审的具体条件、程序等方面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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