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都需要满足吗
1.行为违法啦:就是说人干的事儿违反了法律定的那些义务哟。
2.损害得真有:得有实实在在的伤害结果出现呢,像人受伤啦,财产受损啦之类的。
3.因果得连着:行为和损害结果得有直接的联系呀。
4.主观有过错:分故意和过失呢,故意就是明明知道会有损害结果还使劲去干,过失呢就是应该想到却没想到,或者已经想到了却觉得能避免。
这四个条件呢,一般得都满足了,才算是一般侵权行为哦。要是其中有一个条件不满足,那可能就不算侵权啦。比如说,只有行为违法还有损害事实,可两者没啥因果关系,那就不算侵权啦。
二、一般侵权不满足全部要件还需担责吗
一般侵权需满足四个要件,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若不满足全部要件,通常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从法律逻辑看,四个要件相互关联、缺一不可。比如没有违法行为,即便出现损害事实,二者不存在因果联系,自然不构成侵权。若虽有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但行为人无主观过错,在一般侵权情形下也不担责,不过特殊侵权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除外。
然而,在一些公平责任情形中,虽不满足全部侵权要件,但基于公平考量,可能让行为人分担一定损失。但这并非基于侵权责任,而是平衡当事人利益。所以总体而言,一般侵权不满足全部要件通常不用担责。
三、一般侵权免责情形是否无需满足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免责情形无需满足全部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构成需满足四个要件,即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而免责情形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即便存在表面上符合侵权行为外观的行为,但依据法律规定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正当防卫情形下,行为人为保护合法权益对不法侵害人实施防卫行为,虽有加害行为外观,但因该行为目的正当且必要,不具有过错,也就不满足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再如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归责于行为人,因果关系链条被阻断,同样不满足一般侵权责任要件。所以,免责情形下,因法定事由使得部分构成要件不成立,行为人可免责。
当我们探讨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是否都需要满足时,要明白这几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可能影响侵权责任的认定。比如,若无法证明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行为可能就无法成立。你是否对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存在疑问,或是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相关困惑呢?如果还想进一步了解一般侵权责任认定中的特殊情况等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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