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场所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公共场所受伤,责任划分看过错。
要是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活动组织者没做好安全保障,致使他人受伤,就得担责。像商场地滑没提示,顾客摔倒,商场就有责任。
要是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由第三人担责;
经营者等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也就是第三人赔不了或赔不够时,他们来补,后面还能找第三人追讨。
被侵权人自己有错,会按过错减轻侵权人责任。
比如伤者在场所里奔跑打闹受伤,自己可能要负责。具体责任划分得看实际情况和证据,通过协商或打官司确定。
二、公共场所受伤索赔法律依据有哪些
公共场所受伤索赔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若在公共场所因场所经营方过错受伤,可依上述法律索赔。
三、公共场所致伤索赔法律依据有哪些
公共场所致伤索赔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民法典》
过错责任:依照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商场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致顾客摔倒受伤,商场要担责。
第三人侵权:因第三人行为致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担责;管理者、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安全受损,可依此要求经营者赔偿。
在探讨公共场所受伤责任怎么划分时,除了明确常见场景下的责任归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责任划分后赔偿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这其中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内容,计算标准会依据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另外,若涉及多方责任主体,各方的赔偿比例又该如何确定,也是需要明晰的问题。您在生活中是否遭遇过公共场所受伤的情况,对于责任划分及后续赔偿存在疑问呢?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责任划分本身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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