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劣质奖品致人损害谁担责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劣质奖品是因产品本身存在缺陷导致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都要对损害负责。销售者若有过错,比如明知奖品劣质仍销售,要与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若销售者无过错,但事后查明缺陷由生产者造成,销售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
若奖品是赠品,商家也不能免除因赠品质量问题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因为商家有义务保证赠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总之,受害者可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要求赔偿,他们之间的责任划分由其内部解决,但不影响受害者向任何一方索赔。
二、劣质奖品致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若劣质奖品致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界定如下:
销售者责任: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提供的奖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无论其是否有过错,只要奖品质量不合格,消费者就可要求销售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生产者责任:若奖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生产者要承担最终赔偿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过错情形:若奖品提供者明知奖品劣质仍提供,应承担更重责任。若消费者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可减轻提供者责任。
消费者需保留好奖品、相关票据、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权。
三、劣质奖品侵权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啥
劣质奖品侵权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民法典》:依据侵权责任编,若奖品存在缺陷致人损害,生产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有过错或不能指明生产者、供货者时,承担赔偿责任。且因运输者等第三人过错致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或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不符合以产品说明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等。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赔偿损失。若属于生产者等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可追偿。
当我们探讨“奖品致人损害谁担责”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奖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损害,除了奖品提供者可能担责外,生产者是否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呢?一般而言,生产者若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缺陷,是要负产品质量责任的。另外,若消费者在使用奖品时因自身操作不当等存在一定过错,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这也是复杂情况中需要明确的。要是你在面对奖品致人损害责任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时还有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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